※ 引述《LionRafale (文包)》之銘言:
: ※ 引述《orzmaster (哈榭爾)》之銘言:
: : 為什麼唷,因為1945~1947的狀況是,戰勝國在軍事占領地,以內政的名義執行對戰敗國
: : 的掠奪,於是引發佔領區居民的不滿,這項不滿在在1947-02-28引爆。從開始的和平抗議
: 你不想承認戰勝國人,想當戰敗國人
: 那不好意思
: 根據舊金山和約第14條
: 戰勝國可以任意留置 清算 處分其財產權利利益喔
https://treaties.un.org/doc/Publication/UNTS/Volume%20136/volume-136-I-1832-English.pdf
這是舊金山和約的英文原文,看了第十四條,請問哪裡寫了像你說的任意處置?
: : 發展到暴動,於是戰勝國的佔領軍,就很乾脆的升格成屠殺與掠奪惹,對於殺人搶劫的行
: 事實是228第一天就不是和平抗議了,就在殺人了
: /
: 孫運璿院長日記,2月28日記實:昨晚太平町專賣局職員,因緝私烟發生聚毆,結果民眾
: 死傷各一,惹起公憤。
: 今日上午民眾數千人圍攻專賣局,分局內職員多被毆傷,且有數人斃命。下午後包圍長官
: 公署與警察發生衝突,復被擊斃數人,事態愈行擴大,演變成本省排外風潮,遇見外省人
: 即打。
: /
: 另外,台灣事變內幕記記載228當天新公園的事情,應該很多人都知道我就不提了
: : 為,就很不要臉地表示...
: : 是因為共產皇軍在造反作亂,所以中華民國國軍只是在"清鄉剿匪,懲治叛亂"
: : ...
: : 為了保護家園而站出來反抗或是協調的人
: : →你共匪、你皇軍→把你幹掉就對了
: : 至於叛亂的部分嘛,你倒是說說看,在1952-04-28舊金山和約生效之前,台灣、澎湖住民
: : 的國籍身分都是日本公民欸,所以日本公民背叛中華民國?
: 戰敗國佔領地人民 > 武裝攻擊盟軍代管軍政府,你以為應該如何處置阿???
: 到底那一個平行世界的戰敗國? 還認為自己可以跟戰勝國 凹這個 凹那個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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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勝日本的是美國,而不是當時的中國中華民國,好嘛。
日本是跟以美國為首的四十九個國家簽訂舊金山合約,恰好就中華民國就是沒有簽。
所以請問你歷史是怎麼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