拎北剛看了下面這網站的說明:
美國政體的結構與運作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infousa/zhtw/PUBS/AmGov/federal.htm
美國行政權跟立法權的制衡方面
提案在經參、眾兩院通過後,被送交總統簽字。
這時總統有四種選擇:
(1) 在提案上簽字使之成為法律;
(2) 在國會會議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
從而使提案在10天之後自動生效成為法律;
(3) 在國會最後休會期間不採取任何行動,
從而使提案自動作廢;
(4) 否決提案。
當總統對提案行使否決權時,國會可予
以推翻,但這必須得到參、眾兩院各三
分之二議員的支持。如果任何一院達不
到三分之二多數,提案就將作廢。
如果兩院均有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提案
便成為法律。
台灣旅行法採用眾議院的版本
這版本已經接連在眾議院、參議院經過
口頭表決後無異議通過
代表參、眾兩院的絕大多數議員都支持這項提案
現在也不是美國國會休會期間
代表行政權的總統川普
對於此提案 不管他要不要簽字
他若簽字 則馬上變成國內法
他若不簽 則等10天(含假日)後也自動變成國內法
他若動用否決權
則提案自動送回參、眾兩院再表決
參、眾兩院對於這種無異議通過的提案
隨便也能找到各2/3議員數的支持 使之通過
等於此提案最後會回過頭來 硬逼川普吃下
川普若識相 他一定會簽字同意
因為至少經由簽字 還能博得歷史上的美名
不然總統動用否決權 再度被兩院國會反否決
情勢只會更難看
川普與其弄臭自己 不如作個順水人情
因為這提案 無論行政權怎麼擋
已經勢在必行 即將成為美國的國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