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謝謝你願意花時間看我寫的版規草案....
以下針對你的問題回應:
一、我去看了你政見發表提出的版本 (https://goo.gl/DBLeYn)
其實修改的地方還蠻多的, 有野心, 或者想要讓自己更方便行使權力
回應:
這部分看不出想表達什麼,但我個人設計版規的原則,有幾點可以跟
大家分享。
1.簡單:能一個字,我就不會寫一句話;能一句話,我就不會寫成一
段話,寫版規要寫成文章一樣長,那表示這規定太複雜,這
版規不能訂。
2.清楚:盡量大家都看得懂,不要模擬兩可。
3.容易執行:一個規定要花版主太多時間去執行,這是在玩版主,還
是在玩版友?不容易執行的版規,也不容易遵守。
二、光就你想要拿掉總則第一條就很扣分了:
總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
其實就算你拿掉,你也還是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 頗呵
回應:
同第一點,我訂版規的原則,就是簡單,既然簡單,就不會寫廢話,
定版規沒有稿費,不用湊字數。
版規不寫【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
在政黑板會有人誤以為是要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嗎?
版規不寫【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
在政黑版會有人以為可以違反中華民國的法律嗎?
就算我沒寫,你都知道還是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我還需要寫這段廢
話嗎?
你知道站規、群組規定、小組規定也沒都寫要遵守中華民國法律嗎?
你認為站長、群組長、小組長會不會不知道批踢踢要遵守中華民國法
律啊?
結論:
版規草案只是一家之言,時間倉促,疏漏難免,將來還會跟另外兩位版主
溝通討論,並公告蒐集大家意見,最終公投,我想能盡量周延新修版規。
可以慶幸的是目前你只對『一句廢話』來扣分,嫌貨方是買貨人,歡迎你
能對其他版規給予建言,或是討論,再次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