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termind (晴天)》之銘言:
: 北市都發局傍晚表示,因不滿都發局日前針對《建築技術規則》97條、127條提出質疑,
: 遠雄公司在今天來函正式要求大巨蛋都審撤件。都發局對此表示遺憾,並痛批遠雄的行為
: 完全浪費行政資源。都發局長林洲民受訪表示,這是台北市政府歷史上首次發生這樣情形
: ,市府將研議後續處理方式,若認定重大延宕可能要回歸雙方合約進行處理。
: 這下子柯又有得忙了
: 撤案真是高招……
: 柯晚上大概無法睡了……
看法律比較準. 127條是規範 "戲院、電影院、歌廳、演藝場及集會"
觀眾席主層在避難層以外之樓層,應依左列規定:
二、位於避難層以下之樓層,觀眾席樓地板面應在基地地面或道路路面以
下七公尺以內,面積合計不得超過二百平方公尺,並以一層為限。但
觀眾席主層能通達室外空地,室外空地面積為觀眾席樓地板面積五分
之一以上,且任一邊之最小淨寬度應在六公尺以上,且該空地在基地
地面下七公尺以內,能通達基地地面避難者,不在此限。
所以即使座位在道路面以下10公尺, 有符合法條後面但書就沒問題.
大巨蛋有符合的話, 柯文哲跟台北市都發局吃屎
大巨蛋沒符合的話..., OO 跟 XX 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