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聲明:依本校通例非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5-05 03: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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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聲明:依本校通例非
時間: Fri May 4 22:11:25 2018
2017/4/28 台哥大函請台大同意管中閔兼職獨董
2017/5/2 管中閔送出『台哥大獨董職務簽辦表』
2017/5/3 台大財金系系務會議通過兼職申請
2017/5/17 楊泮池校長簽辦同意
2017/6/14 台哥大股東會選任管中閔為獨董
2017/9/29 台大與台灣大簽定產學合作及學術回饋金契約
2017/10/2 台大正式回函台哥大,同意管中閔兼任獨董及另二職(另寄副本給管)
徐國勇認為9/29台大簽訂產學合作契約之前, 管中閔已在6/14兼職獨董是
偷跑 違法 不合規定 為了多領錢
再看台大的聲明
"正式發文核准教師得兼職之期間與「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之有效期間」一
致"
這句話的意思是, 台大的產學契約內, 產學雙方有同意回溯至教育人員兼職日開始適用
台大用心的做到
9/29簽訂的產學契約回朔契約效果期間為6/14起始
10/2的回函追認管中閔兼任獨董的期間為6/14起始
滿足了以下
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3條第5款第1目
1.與學校建立產學合作關係者
結論, 管中閔兼職合法
※ 引述《Aqqqa (Aqqqa)》之銘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0504/1347298/
: 蘋果日報
: 管中閔獨董爭議 台大聲明:依本校通例非違法兼職
: 出版時間:2018/05/04 14:32
: 教育部上周五以台大遴委與被推薦人有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性疑慮,駁回中研院院士管
: 中閔的台大校長聘任案。對於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的問題,台大稍早發出431
: 字的聲明,指學校教師兼任獨立董事須循校內程序辦理,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
: 業期,故同意溯自獨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係屬通例,教師得於「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至
: 營利事業兼職,依本校通例並非違法兼職。(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 台灣大學聲明如下
: 07年5月4日
: 有關本校專任教師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申請程序等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為加速產學合作契約之簽訂,本校於105年間修正「非兼任行政主管職務之專任教師任職
: 或兼職營利事業機構或團體準則」及教師兼職流程,但修正前後,教師兼職營利事業機構
: 均經系、院、教務處、人事室及研發處審核,並經校長核准,且正式發文核准教師得兼職
: 之期間與「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契約之有效期間」一致。
: 一、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專任教師兼任營利事業之獨立董事,其
: 前提為該營利事業與學校間具有產學合作關係,兼職期間超過半年者,學校應與教師兼職
: 機構訂定學術回饋金契約。爰教師「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與「產學合作契約及學術回饋金
: 契約之有效期間」一致。
: 二、學校教師兼任獨立董事須循校內程序辦理,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一段作業期,故
: 同意溯自獨立董事聘期起始日生效係屬通例,教師得於「經核准之兼職期間」至營利事業
: 兼職,依本校通例並非違法兼職。
作者: cenames (cenames)   2017-05-04 22:12:00
邏輯清楚
作者: hoberg   2017-05-04 22:13:00
本就合法合情合理
作者: windwater77 (恋は渾沌の隷也)   2017-05-04 22:13:00
合不合法是黨說了算
作者: nerevian (I GET YOU)   2017-05-04 22:14:00
教育部:現在查無違法 不代表以後沒有
作者: mainjoey (時間過真快.....變老人了)   2017-05-04 22:15:00
呵呵 0.04會自動忽略這篇
作者: lailaitsai (lailai)   2017-05-04 22:17:00
合不合法是?說了算~
作者: wubye (你沒有權限)   2017-05-04 22:18:00
快去告阿,合法都你台大法院說了算? 還有董事長選獨董,9.
作者: dogdudu (yi)   2017-05-04 22:18:00
下午那一陣子,不知道派了多少人帶風向,還沒選舉耶。
作者: laggla (怎麼做都是錯...)   2017-05-04 22:18:00
現在查無違法 不代表以後沒有,那不就是莫須有了?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7-05-04 22:19:00
簡單明瞭,推!
作者: lwt501cx (我的天.)   2017-05-04 22:19:00
的確是學校同意就合法了獨董和副董的關係是利益衝突,沒有迴避的需要
作者: xmanhman (johnsmith)   2017-05-04 22:22:00
這本來就是學校說了算,關教育部和dpp打手發言人屁事
作者: Shower360 (Shower360)   2017-05-04 22:29:00
沒有利益,不需迴避
作者: deco (Z>B)   2017-05-04 22:40:00
XDD 你好棒棒喔!
作者: nkfcc (球春..)   2017-05-04 23:25:00
台大還在糾結這個很有趣。其實台大作為股東根本不用產學合作也能派人去。這部份沒有問題。管本人應該要safe。
作者: miababy (悠游)   2017-05-04 23:27:00
樓上說得的確如此,不過要去哪邊查到台大是該公司股東我剛剛找經濟部公開資訊沒查到...可否提供連結謝謝:D
作者: nkfcc (球春..)   2017-05-04 23:28:00
我也是在ptt看到的。台大投資報告上好像領過兩年股利了。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225/1118989.htm新聞倒是找到一則。之前ptt貼出來的報表也差不多這數字。
作者: yuou1256 (ORay)   2017-05-04 23:34:00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1/3121006 代表官股的適用條例好像不一樣,更鬆,明文規定上直接寫明校長核准即可,而這次管應該是用產學合作去的,但是也不衝突,文書上都有寫了
作者: miababy (悠游)   2017-05-04 23:50:00
謝謝樓上2位提供新聞資料
作者: hsu0612   2017-05-04 23:50:00
作者: miababy (悠游)   2017-05-04 23:51:00
可惜台大校務基金沒有在學校官網公開持股的資訊~~
作者: traduire (兩腳書櫥的逃亡)   2018-05-05 03:36:00
https://i.imgur.com/wMdYeAS.jpg這是台灣價值測驗啊
作者: ligand (belong)   2018-05-05 14:11:00
那就沒什麼好說的啦 依法行事 謝謝指教 還我臺大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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