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馬英九被訴洩密案 二審改判4月徒刑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8-05-15 11:45:07
我是淺藍的,如果質疑我顏色的人可以去查我以前發過的文
我覺得這個判有罪合理
簡單來講一、二審地院高院就是對所謂憲法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認知不同
地院覺得馬把黃世銘跟他講的案情洩漏給行政院長江宜樺符合院際調解權的阻卻事由
所以判馬無罪
高院認為這並不符合院際調解權的精神所謂的院際調解權不是讓你這樣用的
憲法所賦予總統的院際調解權比較是用在當行政、立法互相衝突施政窒礙難行時
總統可以當中間人調和行政、立法兩院之間的糾紛這比較符合院際調解權的精神
不是讓你用在洩漏司法案情的
我個人的想法也是跟高院一樣我也覺得總統不能仗著這個憲法給他的權力來洩密司法案情
我的看法跟高院一樣所以我覺得判有罪合理
不然以後如果總統都利用這權力來介入司法個案對司法獨立是很大的傷害
所以我贊成高院判有罪的見解
只是這種洩密罪除非你是洩漏國防、國安機密否則罪都不重基本上都可以易科罰金
黃世銘也是易科罰金繳掉就沒事了
所以我覺得輕判4個月合理
以上是我的看法
作者: os2CV (os2CV)   2018-05-15 11:48:00
沒錯,正直跟善良的聲音一定要講出來讓大家聽見!#台灣價值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5 11:49:00
推 柯建銘是對的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15 11:49:00
馬英九就是自己也介入司法個案了 或許他覺得這樣很有正當性 但用介入司法個案的方式處理司法關說 後來還搞成這樣 真的是很不高明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5 11:50:00
沒有「個案」柯建銘是對的 根本沒有案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8-05-15 11:50:00
本來就是 院際行政權限調解 不等於可運用聽取監偵資訊
作者: castalchen (castal)   2018-05-15 11:50:00
喜歡他的人可以說他做的有正當理由 帶很難說他沒有介入司法個案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5 11:51:00
要說幾次柯建銘是對的 根本沒有案 馬自始就沒有介入的理由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8-05-15 11:51:00
犯行就是明確 沒有冤枉
作者: meatbear (肉圓熊)   2018-05-15 11:54:00
這事就是馬自己蠢 捅馬蜂窩 把KMT搞殘 還打不倒王
作者: yuriaki (百合秋)   2018-05-15 11:56:00
動柯建銘死好而已 有良知都挺柯建銘
作者: bdong (佑)   2018-05-15 11:58:00
院際調解的精神應該只有大法官能認定,看到時要不要解釋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5-15 11:58:00
給我個KMT不會殘的理由
作者: liunwaiqoo (角頭幫小弟-超愛蔣智賢^^)   2018-05-15 11:59:00
除非有人去申請釋憲,請大法官對院際調解權做出清楚的定義,不然不同的法官仍可能對此有不同的見解
作者: Uizmp (黑袍法師)   2018-05-15 12:00:00
釋憲的機會不小啊 也不能這樣說 時間還早
作者: laukun (崛起)   2018-05-15 12:03:00
總統行政權就那幾樣 沒有司法 更沒有偵查個案了解權利還釋憲勒 浪費資源又找打臉
作者: VANNN (風的思賜)   2018-05-15 12:16:00
支持判有罪,,,讓馬知道他當總統時太笨的後果建議馬去關一下..然後出來在獄門口宣布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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