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馬英九案逆轉有罪 馬爆氣!檢:哀矜勿喜

作者: yahdennis (Kill Monday)   2018-05-16 01:53:06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16/1170379.htm
馬英九案逆轉有罪 馬爆氣!檢:哀矜勿喜,客觀公正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台北地檢署依洩密等罪起訴,一審無罪後,二審高等法院15日逆轉改認定
馬英九有罪,判刑4月。二審逆轉主因係不採一審無罪之「院際調解權」論調。對此,馬
英九爆氣公開痛批高院,強調一定上訴;至於北檢則表示「哀矜勿喜」,澄清媒體渲染的
報導,並強調司法獨立公正。
本案緣於馬英九在2013年8月底接受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密報,有關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關說
法務部長曾勇夫,讓柯的全民電通案無罪確定。馬英九之後透過秘書撥打電話給黃世銘,
要求黃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再度報告。黃世銘最後遭判刑1年3
個月定讞,而黃世銘被判刑定讞後,台北地檢署認為,馬英九當時要求黃世銘向江羅2人
報告的行為有犯罪嫌疑,2016年3月間對馬英九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院女法官唐玥,認定馬英九行使憲法賦予總統的權力,因此以憲法的「院際調
解權」阻卻違法,判決馬英九無罪。一審判決出爐後,引發譁然,檢方不服,上訴二審。
高等法院二審於15日宣判,在主客觀犯罪構成要件該當性部分,與一審相同,都認定馬英
九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但二審合議庭不採用「院際調解權」阻卻違法,認為馬英九未踐
行「院際調解權」中「召集相關院調解之事實」,不應引用本條阻卻違法,故撤銷無罪判
決,改認定馬英九犯下《通保法》中的「公務員無故洩漏資料罪」。
二審還痛批馬英九,身為國家元首,深諳法律專業與行政程序,但卻未能恪遵法紀、輕率
予以洩密,「顯然不足為表率」,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二審判決出爐後,馬英九隨即在公開場合,爆氣回應高院判決,認為「這樣的案子,如果
回家睡大覺才叫不足表率」,並強調此案是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釐清,他一定會上訴
。另外媒體也報導,宣判當時北檢檢察長室傳出3秒鐘的歡呼聲,聲音大到附近走廊都聽
見。北檢則在晚間發布聲明,表明秉持哀矜勿喜之心尊重高院判決,並澄清未有歡呼聲之
事;另外也對於媒體未經查證刻意渲染事實的報導,感到遺憾。最後北檢還說,辦案均秉
持客觀中立,強調司法獨立公正的立場。
馬英九洩密案二審逆轉有罪,依大法官解釋752號意旨,本案仍可上訴第三審,尚未定讞
。而馬英九除本案外,目前北檢手中還有他涉犯的三中案,預計近日內就會提起公訴。另
外北檢還有大巨蛋案、國發院土地案、富邦併北銀案等多起馬英九涉入的案件,如火如荼
偵辦中。
心得:
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根本鬼扯。
作者: reina07   2018-05-16 01:56:00
馬都追上來才開始有結果 人家只會當你們是在追殺 時間實在準確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18-05-16 01:59:00
開心大笑三秒就好,千杯千杯再千杯
作者: soniccsie (心機)   2018-05-16 02:14:00
看來丁丁穩了
作者: airplanes (仁者無敵)   2018-05-16 02:22:00
XD 看來是不知名職員報給媒體寫小說的
作者: boldted (Ted)   2018-05-16 03:18:00
關說無罪,這倒有罪,欺侮老實人。
作者: adream (學習)   2018-05-16 06:40:00
關說無罪,各機關要公開民代關說,陳情案件,以讓選民清楚暸解,這才是真民主
作者: darkholy (keep silent)   2018-05-16 07:13:00
法院認證:關說是不能泄的秘密
作者: shinchun (BAY)   2018-05-16 09:04:00
馬是老實人!?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8-05-16 10:11:00
法院既然是民進黨開的 就別再靠腰辦綠不辦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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