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59760?utm_source=udnnews&utm_medium=fb
2.新聞來源︰
UDN
3.新聞內容︰
教育部「拔管」案,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被視為關鍵人物之一,對於立委指控教育部長
吳茂昆還沒跟學校申請就到外面兼任基金會董事,蔡碧仲說,「吳茂昆違法不代表管中閔
同樣可以違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也強調,「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
,來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
徐國勇表示,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不能兼職指
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吳茂昆已經把相關爭議講得非常清楚,也向社會說明,吳
茂昆今天也回應,有違法就下台。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
金會跟兼職無關。
「不可以用他人的違法,主張自己違法的正當;對管中閔來說,不可以用別人的違法,來
主張自己的違法就是正當。」徐國勇說,蔡碧仲所提到的應是這個概念。在法律上來說,
就像一群人闖紅燈,被抓到的人,不能說其他人也闖紅燈,警察不能罰,闖紅燈被抓到,
就是要罰。
4.附註、心得、想法︰
基金會是公益,基金會一定是財團法人、公益,不可能有營利,
不能兼職指的是營利事業,前提要件不同
不管吳茂昆有無違法,但他已經解釋得很清楚,擔任基金會跟兼職無關。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7-05-24 14:32:00真不愧是姑婆勇 果然沒讓人失望公務人員服務法第14-3條公務員兼任教學或研究工作或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我猜吳茂昆是沒有報請教育部許可啦只是這條違反好像也沒罰則不過我猜姑婆勇也不知道他自己在公三小 滿嘴幹話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24 14:39:00怎會沒笑點 擔任基金會跟兼職無關 這句是三小朋友管中閔到底違反哪條法律也不說出來 呵呵蔡碧仲跟徐國勇這兩個律師果然滿嘴話術 律師最愛東夾西
用闖紅燈來說 行政院連別人闖紅燈的照片都沒有 還真敢舉例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5-24 14:42:00扯 互相比爛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8-05-24 14:52:00民進黨:我說你闖紅燈就闖紅燈,台大快重選
作者: h129875230 (GOD) 2018-05-24 14:55:00
到底違反那條法律講出來啊
作者: boldted (Ted) 2018-05-24 14:55:00
這斯只會胡說八道。
作者:
leoking (leoking)
2018-05-24 15:13:00吱盡黨就是下三濫
作者:
CPer (CPer)
2018-05-24 15:37:00不過也沒有一個罰則也包括不能當選校長
作者: mrlcoco 2018-05-24 16:09:00
說什麼違法? 連所謂的該行政處分的 都說沒行政處分法院都沒認証 就說管違法 還在硬拗
怎麼會沒法院認證呢?北檢已經著手在處理,只要嚇到1-2個人,就算沒有後續,這兩個倒戈的就夠姑婆勇說嘴了!
作者: wasely 2018-05-24 18:50:00
旁邊都酒駕了還在說你有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