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負評女神吳音寧看不懂財報?
到現在完全沒有任何證據,
誰拿得出來的話我馬上匯款250+510=760元新台幣給他,
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這樣在座各位都還沒一個能打的話,
就藍蠅議猿亂罵勾結霉體亂爆,
看本省人古意好欺負而已。
反觀奸巧的高級外省人馬英九,
竟然連首長特別費是公款還是私款都搞不清楚,
那當個屁台北市長?
在全國電視觀眾面前被美女議員顏聖冠洗臉打臉到不要臉:
顏:「如果你特別費沒有公款公用,你怎麼辦?敢不敢永遠退出政壇?」
馬:「反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啊!又不是妳決定的!」
(OS:黨營事業員工之法官都我黨國董事長的人啦奈我何~)
果然竟然連貪污治罪條例都看不懂,
公然私吞侵佔公款特別費,
並洗錢圖利給周美青而貪污罪證確鑿被起訴;
連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刑法第132條第1項、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都看不懂,
洩密罪證確鑿被判刑;
連中華民國憲法都看不懂,
到現在還在硬拗人際調解權是院際調解權,
整個把台灣人都當成跟他一樣的白痴法痴,
毫無悔意羞恥心!
連修過通識課程法學概論的大學一年生的法學素養都比他好了,
那當個屁法務部長?
就說嘛~一定要適材適所!
明明哈.哈.哈.哈~佛大學攝影系畢業的,
怎麼能酬庸去當法務部長呢?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