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為何現在有人有辦法打選戰呢?

作者: mstory (m的故事)   2018-06-25 00:12:55
http://laws.mywoo.com/4/12/622/9.html
公職人員選舉,候選人競選活動期間依下列規定:
一、直轄市長為十五日。
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縣(市)長、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
為十日。
三、鄉(鎮、市)民代表、原住民區民代表、村(里)長為五日。
前項期間,以投票日前一日向前推算;其每日競選活動時間,自上午七時起至下午十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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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公職人民選舉的辦法是有規定時間的
像昨天那場民進黨的造勢大會,沒有違法嗎?
嘖,我看一堆選舉活動明明就已經開始了
這些時間有規定跟沒規定一樣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8-06-25 00:17:00
台灣不守法已經是習以為常了..你如何證明造勢大會就是選舉活動???
作者: roy53 (R)   2018-06-25 00:21:00
沒辦法,因可規避
作者: omage ( )   2018-06-25 00:37:00
造身體健康的阿,它活動名稱又不是"姚文智台北市長選舉晚會
作者: foxher (狐狸)   2018-06-25 02:47:00
你怎麼會有造勢晚會不是詐騙的錯覺?你住北韓嗎?
作者: esther918 (Esther710K)   2018-06-25 06:40:00
像這種民眾可以檢舉嗎?不過感覺會被查水錶
作者: nawabonga (vista不到三年就玩完)   2018-06-25 08:15:00
我說白點 因為沒有罰則 或者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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