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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辦三問林洲民 並要林向社會大眾道歉
2018-07-03 18:30聯合報 記者陳珮琦╱即時報導
有關台北市政府都發局認定文化大學大群館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不得做
為「寄宿住宅」並限期兩個月改善;侯友宜競選辦公室傍晚提出三點質疑,就教台北市都
發局長林洲民,並請林向社會道歉。
侯友宜競選辦公室三點質疑是:
1. 林洲民公開強調該局內部有都計與建管兩個系統,同時承認兩個系統對文大宿舍的認
定並不相同。侯辦質疑,為何林局長可以放任同一局內有兩套不同認定,難道不需要出面
統合?局發公函究竟代表哪個系統意見?尤其官方認定事涉人民財產相關權益,林局長不
需要向社會道歉嗎?
2. 林洲民表示大群館確實專供文大學生使用的宿舍,態樣歸屬「土管條例」規定的「寄
宿住宅」,非屬教育設施。但是主管機關教育部又認定大群館確屬教育設施,中央與地方
兩機關認定不同,究竟該聽哪一邊?
3. 林洲民聲稱「『住二特』不能有教育設施」,大群館所在位置屬土地使用分區中的「
住二特」,係依據台北市政府97年12月11日公告的「變更台北市士林區陽明山山仔后地區
第二種住宅區為特定住宅區細部計畫案」,然而該計畫書中第18頁一般性規定中指出,「
有關『特定住宅區(二)』於本要點未規定部分,比照第二種住宅區相關規定辦理。」此
外該計畫書第24~25頁中對於「特定住宅區(二)」的特別性規定,並無「特住二」不能
有教育設施的規定或任何說明。
侯辦指出,都發局今天的解釋等於說「文大租給學生不合法、民間(又昱)租給學生就合
法」,社會大眾根本無法理解。另外,一個局處可以有兩套彼此矛盾的解釋系統,不同時
機任意變換使用,以及能否認定為教育設施又與中央不同調,這三個荒謬教人民如何遵從
?台北市都發局難道不需要出來道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