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北市都發局為何要接火球?

作者: s097010 (麥當胖胖堡)   2018-07-04 13:34:04
文大大群館是否為教育設施
教育部已坦承未定義過教育設施
沒有明確定義的東西要怎麼認定?
你說我超速,那總要有定個速限
沒有的話,我開多少你怎麼能說我超速?
教育部似乎發現這漏洞缺失了
所以不作認定,球丟給都發局
這不是很好笑嗎?
身為"教育"的主管機關不去認定何謂教育設施
要跟教育八竿子打不著的"都發"局去認定
這什麼鬼邏輯啊?
這明顯是把火球丟出去
震驚的是都發局居然接下球
自行去認定何謂"教育"設施
難道不覺得有鬼嗎?
作者: joe10337 (Dashu知道他不會是一個?2)   2018-07-04 13:35:00
林洲民沒在怕的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3:36:00
互踢皮球被人罵 接下皮球也要被罵 可以先內部決定好嗎?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7-04 13:37:00
覺得怪怪也是教育部的鍋吧XD 明明是教育部該認定的
作者: Stigmata (賣女孩的小火柴)   2018-07-04 13:39:00
教育部都沒部長了你還一直cue他們
作者: Desperato (Farewell)   2018-07-04 13:41:00
就如同1F說的 林沒在怕 頂多最後打行政訴訟教育部現在根本阻止不了林
作者: embeth0925 (瓜田裏的襪子)   2018-07-04 13:46:00
林大副市長最好祈禱接下來半年仰德大道不要有什麼重大事故連環來。山上校外租屋貴就算了,若是叫人去住山下,260和紅5上下班時間擠的跟沙丁魚一樣,時間成本和交通安全他要負責嗎?還不要說用機車通勤的喔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8-07-04 13:48:00
柯市府是以解決問題為考量,教育部是卸責。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3:49:00
人家都發局都已經跟你講為啥他們能認定了 繼續搞笑吧
作者: Aquatics (小哈)   2018-07-04 13:50:00
林洲民有老闆挺,敢做決策負責。教育部沒有老闆挺,只好敬小慎微。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8-07-04 13:51:00
因為柯文哲不是民進黨,不會像民進黨破壞大學自主事件一樣,拉陀屎就擺在那不管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3:54:00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7-04 13:54:00
柯有肩膀做決定,不好嗎?
作者: sdhpipt   2018-07-04 13:54:00
就一個借牌建築師 合不合法他有在怕嗎? XD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8-07-04 13:56:00
建物本身的違法使用不因為被認定為教育設施而有影響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7-04 13:58:00
還有,其實藍營真正幹柯的不是認定違法,而是明明法很怪,不修法?
作者: saisai34   2018-07-04 14:01:00
柯文哲幹4年了 法也不修專門提一些脫褲子放屁的方案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8-07-04 14:04:00
幹你馬要怪修法,不怪自家議員?弄得一副台北市議會你她馬國民黨是啥小少數?還是都在混吃等搞搞鬥爭?弄得一副好像他馬柯文哲權限有多大,想改啥法就改啥法?先他馬叫你們那群在議會當小丑的廢物出來道歉阿
作者: dreaman (GIGA)   2018-07-04 14:08:00
怪柯幹四年不修法?我有看錯嗎?柯是市長還是立法委員議員?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7-04 14:10:00
因為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沒有寫明由教育部認定,教育部當然躲開,教育部端認定教育設施的用途只是要看是否學校實際給學生使用,然後提供補助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8-07-04 14:11:00
柯要當市長還要當議長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7-04 14:12:00
跟土管條例指的教育設施無關,林洲民當然要自己扛
作者: BLACKCAT0703 (殤殑)   2018-07-04 14:12:00
最後都在問藍要不要挺柯zzz,有在提法案?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8-07-04 14:21:00
通常是出問題才要改法,柯哪那麼有空每天在想像法律有沒有什麼潛在的問題需要修改啊?
作者: Heiken (heiken)   2018-07-04 14:26:00
那房子租給補教業呢 算教育設施嗎
作者: alexan920   2018-07-04 14:27:00
市長不修法,我有沒有看錯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8-07-04 14:29:00
台北市土管分區條例是台北市發佈實施的,要叫也是市議員能叫
作者: hanslins (hanslins)   2018-07-04 14:32:00
至少我聽到的藍營是這樣說的,為何市長不提修法?我覺得根本不是修法問題,是為何住二區可以列99門牌這個漏洞,如果文化附近沒辦法提供那麼多住宿,那是否文大減召?
作者: season2011   2018-07-04 14:41:00
教育部不出來講定義認定 都發局就當沒有啊
作者: wolf30141 (傑克)   2018-07-04 14:46:00
柯真忙 還要兼職議員修法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8-07-04 14:55:00
sdhpipt: 就一個借牌建築師,你要不是說明誰是借牌?這句話絕對能讓你負法律責任等你出來解釋清楚
作者: viery (viery)   2018-07-04 14:59:00
法很怪不修法才是癥結點啊 這好像也是柯平常最愛說的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8-07-04 15:07:00
借牌建築師要負法律責任?好怕喔
作者: Carmelo3 ( 六甲おろし)   2018-07-04 15:11:00
本案我個人觀點同本篇 林洲民真的很有種教育部龜縮起來 結果林洲民跑來接球要是弄上法院就沒這麼簡單了
作者: warren123 (小宏)   2018-07-04 15:27:00
就沒部長啊
作者: mildred19 (兩歲)   2018-07-04 15:29:00
哇靠 原來是市長修法 那議員呢?吃屎?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8-07-04 16:04:00
對,如果對方是正牌,你公開說他只是借牌的的確構成毀謗
作者: bboring (做不完的報告)   2018-07-04 16:40:00
林洲民有沒有考上建築師去問建築圈的人就知如果要找在補習班遇到林的人證我可以找給你
作者: peanut8540   2018-07-04 17:09:00
柯文哲好忙 居然還要兼職修法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8-07-04 18:17:00
9.2%:"KMT北市完全執政十幾年 柯文哲應該要對宿舍案負責"9.2%:"KMT北市完全執政十幾年都合法 柯文哲偏說不合法"
作者: j3307002 (klvrondol)   2018-07-04 22:29:00
柯文哲是現任台北市長當然要處理
作者: xx49874039 (moresun)   2018-07-04 23: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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