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bey30918 (賽馬娘(≧▽≦)//)》之銘言:
: 各位前輩好
: 想請教一個問題
: 柯p所說的,從文大轉給又昱公司直接承租,是因為
: 透過「文化大學」只能租給學生,會認定為「學生宿舍」
: 但是「又昱公司」出租給學生,視為「集合住宅」
: 請問理解有錯嗎?謝謝。
昨天徐嶔煌解釋 柯文哲的意思是
整個大群館的狀態 回到當初 又昱公司以集合住宅使用方式 出租給學生就可合法
除非當初又昱公司是違法用寄宿舍出租給學生 否則回到又昱公司用集合住宅出租
是沒有違反土地分區使用的問題
其實最主要的問題就是 大群館 這99戶 是不是原本個別廚房 結果被文化大學改裝了
因為寄宿單位 跟 住宅單位 最大的差別 就是有沒有個別廚房的問題
其實現在文化要解套就是把每戶宿舍加裝個別廚房就解決了
問題只是要怎麼加裝 然後這筆錢誰要出的問題而已 其實沒那麼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