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FB] 王____:盜領出席費是網友對議會的不了解

作者: DustToDust (抱著她想著妳 )   2018-08-16 00:44:29
民眾一定不瞭解啊
民眾要是知道選出來的民代 副業比正職還忙
下次還會選他嗎
不過感謝王的解說啊
我終於了解 為什麼很多民代都愛問一些沒營養的話題
原來是要趕通告啊 真是辛苦你們了
※ 引述《ZMittermeyer (ZM)》之銘言:
: FB卦點說明:關於最近有PTT網友被顏若芳揚言控告乙事,
: 桃園市議員王____做出了說明,是網友搞錯
: FB連結:https://goo.gl/5GF2Va
: FB內容:
: 王浩宇
: 關於台北市顏若芳告網友的事,我覺得盜領出席費是個很嚴重的指控,我覺
: 得應該先弄清楚議會的會議種類再發言:
: 首先,議會有很多種會議形式,以桃園市議會來說:
: 一. 開議、準備會議、議事日程討論會、閉會:需有過半的議員在場才能召
: 開,通常一小時內結束。
: 二. 專案報告:各議員提出質詢題目,並在排定的專案報告時間聽取報告,
: 只有提案的人需要出席,但也可以改為書面報告,要求局處提供相關資料。
: 三. 市長施政報告:事前排定各議員出席的時間,只要在指定的10分鐘內出
: 席詢問即可,詢問完後即可離場。
: 四. 局處工作報告:事前排定各議員出席的時間,只要在指定的10分鐘內出
: 席詢問即可,詢問完後即可離場。
: 五. 總質詢:僅當天排定發言的議員需到場。
: 六. 分組審查:僅該小組議員需到場。
: 七. 預算審查:需有過半議員到場,議員只要當天有到場即可領取出席費,
: 沒有規定一定要在現場。
: 網友指控顏若芳盜領出席費的會議,應該屬於是市長施政報告的種類,因為
: 事前早已排好議員出席時間,議員依法可以在研究室準備、外出會勘、選民
: 服務、甚至是上節目都沒關係,只要在登記的那十分鐘有發言紀錄,即可合
: 法的領取出席費。(PS. 議員其實都想多講一點,但60個議員就得花600分鐘
: 了。)
: 因此,網友的指控是對議會的不了解,但基於資訊的不對等,是否觸犯意圖
: 使人不當選罪,還待法院判決。
作者: pollux945 (已經變老謝了)   2018-08-16 00:53:00
我也很好奇政論節目錄影時間都晚上嗎?怎麼好多議員立委都常駐政論
作者: st002650 (眼鏡娘是偉大的存在)   2018-08-16 01:00:00
政論錄影大部分都當天中午開始啦!錄完後製晚上播放有幾個下午LIVE的還是常常會看到薪水小偷在裡面啊!
作者: ramun (pp)   2018-08-16 06:17:00
幫王翻譯一下 議員忙得很 能上鏡頭再叫我那種質詢水準還敢拿來護航 只要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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