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二、關於空氣污染源查緝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 : 三、關於補助及獎勵各類污染源辦理空氣污染改善工作事項。
: : 五、關於委託或補助專業機構辦理固定污染源之檢測、輔導及評鑑事項 。
: : 六、關於空氣污染防制技術之研發及策略之研討事項。
: : 八、關於空氣品質監測及執行成效之稽核事項。
: : 九、關於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相關費用事項。
: : 十、執行空氣污染防制相關工作所需人力之聘僱事項。
: : 十一、關於空氣污染之健康風險評估事項。
: : 十二、關於潔淨能源使用推廣及研發獎勵事項。
: : 十三、其他有關空氣污染防制工作事項。
: 抱歉,爬文看到這些~
: 不知道這個議題有沒有網友或高手能幫忙解答,陳議員應該是有憑有據才會這樣說的。
: 目前從上述法條還是看不出來要怎麼引用空汙基金來改善市民的肺...
: 求高手們幫忙補充一下~謝謝
身為父母都在大發工業區上班的小港人
我就稍微分析一下
儘管我不確定在法律上空汙基金挪用是否合法
但空汙激進的用途確實每項都緊扣高雄空汙的核心問題
空汙的主要問題pm2.5其實十幾年前就已經有解了
就是集塵器
儘管不能做到完全無污染
但絕大部分的有害物質都會在這關過濾掉
而高雄的工廠基本都有裝
因為不裝也不會讓你開工
但為何高雄還空汙嚴重呢?
第一是因為集塵器會加重工廠對電力的需求
使成本提高
其二集塵器所使用的集塵袋雖然堪用
但每個都造價不斐(好像幾萬塊一個,但集塵袋都是一組一組在裝,所以價格是n*幾萬)
所以儘管能撐一陣子
但對工廠而言只要一破
該月的成本直接往上噴
第三點就是儘管集塵袋能夠降低污染
但每個公司負責該單位的塵肺症比率都相當高
所以以上三點(尤其一二)導致工廠並不樂於集塵器的使用
最明顯的反應莫過於每天傍晚一到
環保局一下班,工廠就關掉集塵器
然後就看到工業區往住宅區飄出濃霧
而這些濃霧就是工廠所製造存儲的廢棄
所以綜上可知高雄的空汙主要原因就是工廠基於成本考量的違規排放
或者說有關單位的督察不利
而空屋基金的用途基本全方位考量到該現象的原因以及剛柔並濟的補償、督察辦法
提供給研發單位改善集塵效能與鼓勵改善
工廠自然更願意使用相關設備
而更多的經費聘請人員與調查分析空污來源
自然能更完整的補足公務體系督察效率不足的問題
空汙問題至少解決一半
結果看到陳議員說的
不管有沒有法源依據
真的覺得蠻噁心的....
每年有上萬個工業區附近的居民跟工廠員工因為各種空汙導致的支氣管疾病去各醫院報到
而這些能救人的基金竟然被挪用去搞對社會最沒幫助的一次性建設
結果陳議員還能拿中央沒補助款來當藉口洗白挪用?
這個民代到底是為民服務還是做秀騙人民選票?
尤其在家人都已經支氣管病了再看到這則新聞
真的覺的這已經不是法律層面的問題了
已經是道德良知的問題了
真的很他X的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