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ckc27: 韓說過 石油的部分 交給石油開發公司 給他們一些股份 他們 11/11 06:45
: → ckc27: 評估有利潤就會接 高雄市不用花錢 當然他也說過 這需要行政 11/11 06:45
: → ckc27: 院跟中央同意 還有跟鄰國協調好是否願意共同開發一起賺錢 11/11 06:45
這很避重就輕
1 跟鄰國協調好是否願意共同開發:你倒是說說那些國家為什麼要賣台灣的帳來共同開發
是因為台灣有他們沒有的石油探採技術 還是台灣有比他們雄厚的資本可投入
不然若有這麼一大塊肥肉 是憑什麼在幾年之內 能說服鄰國不要想獨吃而是一起分
2 如果是交由石油開發公司 高雄市不花錢 這不是很像把一個山礦採取權租給一個開礦
公司 最後的結果就礦產或石油(資方)公司賺很多錢
但市民(大部份是勞方)並沒有因此能吃到肉或喝到湯
這點我是沒有很排斥啦 畢竟你可以去買公司的股票就能多少喝到湯
只是我原本還以為版眾有不小的部份是很討厭政府這樣把自然資源輕鬆地讓給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