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ftisa (oo)
2018-11-17 12:33:07最近有特定媒體在5小時內,有3個小時報導特定候選人的狀況出現
這跟本就不是新聞報導了,而是公然助選了
中選會應該立法規定報導的規則,最基本的就是每一位候選人都要有相同時數的播報時間
媒體也不要靠北什麼沒有收視率的問題,因為這是選舉,不是娛樂
更何況這種藉口只是為了幫特定人士助選罷了
假如真的有收視率問題,那就完全不要播報選舉議題就沒事了
想播報選舉議題,那就必須平等處理
不只播報時間必須相同,到秒
正反面報導也必須相同,不能罵政敵10分鐘,捧同陣營10分鐘
民主不代表隨便,政治不是兒戲、娛樂
應該增加民主制度的效率;而不是反而拖垮台灣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