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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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聞內容︰
聯合報
嘉義縣選委會18日晚間發生侯姓女村幹事涉嫌將333張選票攜出印刷廠案,經嘉義縣警察
局依違反選罷法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侯德人昨天訊問侯女等3人,確認是侯女的
王姓同事不知牛皮紙袋內裝著剩餘票333張,以為是侯女私人物品才裝箱,侯女當時發放
便當給選務人員,不知王協助打包,檢方漏夜偵查,處分不起訴。
檢警調查,侯姓女村幹事和王姓課長為選務人員,18日到位於嘉義市的印刷廠清點選票。
侯女當日將剩餘票收入其準備的牛皮紙袋內以紙箱盛放,由王藉嘉義縣水上鄉選務人員清
點、封包選舉票完畢而陸續簽退離開之際,將之攜至管制檢查區內,員警發覺有異上前檢
查後發現。
侯女供稱,之前發生飲料翻倒,沾污選票,她才會將剩餘票用牛皮紙袋裝,18日晚間她跑
去發便當,同事以為她要回家,就順手把牛皮紙袋裝箱拿出來給她,對方不知道紙袋內有
選票。王也說,當時選票清點結束,工作人員清理現場,他問侯女是否有東西沒拿,對方
說有個箱子,他怕箱子丟了才將箱子攜出管制區,當時並不知道紙袋內的物品。
檢方調查,侯女是首次參與選務工作,牛皮紙袋共6只,分別裝入前揭6種選票,且侯女在
袋外用藍色便條紙註記:「三和多100張」、「柳林 多100」、「19」、「13」後,倘若
侯女有意圖妨害選舉或擾亂選舉而隱匿選舉票之主觀不法犯意,又何須將上開選舉票分門
別類而各以牛皮紙袋存放,並均進行註記。再者,王甫走出選票清點區後,即將手持的紙
箱向當時駐守員警主動打開出示,然後簽退,神態自若,不似犯罪應有的心虛慌張。
這次差點被攜出的選票包括嘉義縣議員選票13張、嘉義縣縣長選票19張、嘉義縣水上鄉靖
和村村長選票1張、三和村村長選票100張、柳林村村長選票100張、義興村村長選票100張
,共計333張。
4.附註、心得、想法︰
幹 這樣竟然當天就可以決定不起訴
真的太扯了
今年真的什麼誇張的事都會發生
1124 滅東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