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別搞不清楚爭議點在哪亂套用法條
: 現在爭議點在於
: A投開票所投完了所以依法轉為開票所
: 但可能旁邊的B還沒投完而且還很多人在投,結果A就在開票了
: 甚至新聞媒體都四點就開始報開票結果
: 這樣是不是就違反選罷法第五十三條第二項
: "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
: 布有關候選人、被罷免人或選舉、罷免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
: 、散布、評論或引述。"
: 爭議點是這個
選罷法立法時
根本就沒電視跟手機
現況應該有但書
若有投開票所未完成投票
電視不得播計票
網路亦不得同
這附加條款才是正確方向
否則邊開邊投跟做票有什麼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