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婚將立專法 同志團體:須符合釋憲意旨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11-27 04:27:01
同婚將立專法 同志團體:須符合釋憲意旨
3個月內草案送交國會 立委尤美女仍主張修民法
〔記者李欣芳、陳宜加、吳柏軒/台北報導〕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反同性婚姻三項公投
案過關,由於大法官會議在去年五月的釋憲文認為現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
行政機關兩年內修法。行政院發言人谷辣斯.尤達卡(Kolas Yotaka)昨表示,依照公投
結果,是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相關部會將在三個月內提出草案。不過,立法院民進黨
團意見仍待整合;部分立委支持制定專法,但立委尤美女仍主張修改民法。
幸福盟提出的愛家三公投過關,分別是第十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
女的結合?」、第十一案「不應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第十二案「你是否同意以
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Kolas表示,依公投法,相關部會三個月內將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
議,立法院須在下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但立法院是否會通過專法?立委自提版本
?或是仍有委員提案修民法?屬於立委職權,政院予以尊重。
幸福盟也將送草案 伴侶盟籲別氣餒
幸福盟表示,公投通過是重視家庭價值與下一代教育的全民勝利,幸福盟將成立修法小組
,用最快速度將草案送進立法院。
公投開票當晚,同志族群陷低潮,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昨喊話,有三百多萬人支持,「彩
虹不都是雨過天青才出現的嗎?」同志團體提醒官方,專法仍須符合釋憲意旨。婚姻平權
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強調,最終目標仍是修民法,不會因公投結果而放棄。
教部將持續推動性平教育
對於國中小學生的同志教育議題,教育部昨表示,性平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明定,性平課
程中的情感教育、性教育及同志教育等是不可分割的一環,但將檢視法規、教材等內涵,
和社會各界溝通後,再看是否調整。十二年國教課審大會委員李雅菁則說,同志教育不是
「同志養成教育」,盼社會理解。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49526
同志即將立專法是公投出來的結果,但必須要在五月中前完成,否則同志就可以登記結婚
民進黨現在會立專法嗎?還是以拖待變,讓他自然而然過關呢?
如果專法沒有成立,會不會最後又引起民怨跟批評?
挺同跟反同都是很大的勢力啊
作者: rp20031219 (Tim87)   2018-11-27 04:33:00
其實拖下去是可以預見的畢竟反同的大部分沒有要趕盡殺絕 只是傳統保守
作者: 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   2018-11-27 04:35:00
依照規定,如果明年五月專法沒修完就是民法民進黨會跟民意過意不去,這樣不就打公投結果的臉了?如果最後是民法,民進黨損失的票肯定會更多
作者: FuySenk (once)   2018-11-27 04:38:00
早立專法不就好了 弄個公投那麼難看
作者: jerry78424 (青松碧濤)   2018-11-27 04:54:00
挺同沒什麼勢力,只是在網路同溫層喊很大聲而已
作者: jojojet (jojojetjet)   2018-11-27 04:59:00
連政黑z尻你也行
作者: allenatptt (Allen)   2018-11-27 05:08:00
修你妹,廣大群眾要去遵循為了少數族群而制定的法律,笑死人,專法就不行,全世界都要配合你不然就是歧視,噁心族群
作者: dogpampam (咲耶)   2018-11-27 05:25:00
同性戀婚姻準用異性戀婚姻就好啊!那需要修到異性戀的婚姻。傻傻的人一堆
作者: vancepeng (urmomisbetter)   2018-11-27 06:14:00
就看要花多少納稅錢而已吧
作者: Strangenut (Strangenut)   2018-11-27 06:40:00
殘障人士相關的法律還不是大眾配合少數的法律?你要不要遵守?
作者: adream (學習)   2018-11-27 07:00:00
婚姻平權中的同性婚非屬人權的一環,其違反宇宙給予人類永續的原則
作者: onlygoog (angle)   2018-11-27 07:03:00
民進黨為了選舉正事不做整天搞同性戀2020再補最後一刀!!!
作者: f124 (....)   2018-11-27 07:19:00
誰跟你沒有趕盡殺絕? 今天就是大法官逼大家開戰的 懂嗎?要是有連專法都沒有的選項 那個一定會爆
作者: yanni999 (夏天快來吧)   2018-11-27 07:25:00
同性戀就是下賤死屁精
作者: chewei1226   2018-11-27 07:32:00
最好拖到2020補刀民進黨最好的理由
作者: Strangenut (Strangenut)   2018-11-27 07:33:00
原來結婚不是人權的一種原來結婚是為了繁殖你確定你門想爭這兩點?
作者: supermanrs (好傻好天真)   2018-11-27 07:53:00
跟國民黨談人權?你有沒有搞錯。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8-11-27 08:00:00
結婚有歷史文化背景 不過非繁衍目的的性行為就是性癖好而已
作者: xuane (xuan)   2018-11-27 08:46:00
確實同性戀間無法正常生衍後代,但除非認為繁殖是結婚的條件,否則不能憑不能繁殖推得不應結婚。
作者: icarus0508 (饕餮)   2018-11-27 09:20:00
人權一直是時代變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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