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遭監院糾正 教部:法律見解不同
蘋果 出版時間:2018/12/13 19:01
監察委員高涌誠、張武修8月認定教育部在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規範密度不夠,糾正教育部
,不過監委包宗和與仉桂美認定教育部沒有尊重台灣大學校長遴選的「大學自治」,今天
再糾正教育部。教育部次長姚立德回應,監察院和教育部法律見解不同,尊重監察院,等
收到公函後再妥適回應。
姚立德指出,《大學法》第9條規範教育部聘任國立大學校長的權力歸屬問題,目前國立
大學校長遴選,教育部訂有《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沒有規範完全
的部分,教育部主張可以援引《行政程序法》,但監察院認為只能限縮在該運作辦法,雙
方見解不同。
姚立德說,教育部早就看到法規不完備,也著手進行修法,若有需要,《大學法》將一併
修正,會儘快公布。姚指出,教育部沒有違反《憲法》第162條,對大學適法性監督都是
援引適當法條,和監察院見解不同處會再完整回應。(蔡永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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