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標題這樣打,覺得詭異的點是,
一堆報票烏龍的過程,
竟然全是對丁丁比較有利的狀況!
例如丁丁在華江里多出的99票,
以及柯在別的里消失的179票,
兩個都是很難發生的事情,
報票失誤除了那個柯丁姚各100,
這種整數算錯,比較合理,
有畸零數字都不合理。
開票,唱票的過程,
都要變成以下的照片公諸民眾面前。
https://i.imgur.com/TJQf8cU.jpg
這張照片的數字,和送到中選會的報告書,
如果不一致,中間是發生什麼原因,
才會導致這種烏龍?
有效,無效認定,
法官和唱票人員的標準有落差,
我覺得這是合理的。
比方說,在我的投票所,
有一些丁守中的票蓋得很輕,或很糊,
輕到只有四分之一的弧度,
我也都唱給丁守中了。
我認為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
他要投給誰,而我看得懂,就給他。
如果法官認定這幾張無效,
我也問心無愧,
因為真的只是尺度不同的問題。
但報告書怎麼會跟計票壁報紙不一,
我還是無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