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家】柯文哲拍板! 北市機車格4階段

作者: ZMittermeyer (我不是善良老百姓)   2018-12-23 21:59:45
※ 引述《oftisa (oo)》之銘言:
: 收費就應該計時收費,不應該有計次收費的狀況
: 否則停多久都收一樣的價錢,那停車位的翻桌率就不好了
計次比計時好
因為現在要搞的不是只有商圈收費 是全台北市大街小巷弄 商業區住宅區
到哪裡全部恐怖收費
如果計時 那你不管你騎來騎去 或是停著 都是一樣錢 因為一天的時間是固定的
但如果計次
你把機車全停在家旁不動 收一次
如果你騎去買東西 那就是在家被收一次 在買東西的地方又被收一次 騎回來又被收一次
移動一次=怒收三次
作者: happyjames55 (詹姆士5566)   2018-12-23 22:03:00
家裡不會買停車位喔 買不到 月租阿
作者: XperiaArcS (我不是索飯)   2018-12-23 22:12:00
買哪的停車位?馬路邊是可以買喔?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8-12-23 22:25:00
說的也有道理,現在的問題是機車被濫用,去小7也騎
作者: mecca (咩卡)   2018-12-23 22:26:00
車那麼多 計次是對的可以減少使用
作者: kuloda (kuloda)   2018-12-24 08:50:00
計次不計時,主要是考慮政策的漸進性,讓民眾先習慣被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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