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林濁水:台大不能說的秘密:管為何出線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9-01-01 08:32:33
※ 引述《ulycess (ulycess)》之銘言:
: 呃,我覺得你的觀念才錯誤......
: 先講我覺得台大可以提訴願
: 可是可以提訴願的理由是個例外
第一 我原文沒主張 行政機關可以提訴願是常態
我說的是 林濁水主張行政機關「完全」沒有訴願適格
這件事情是錯誤的
因為 就是有允許行政機關有訴願能力的例外存在
而且 承認有這種例外 已是行政法實務上不可否認的事實
但我從未主張 「行政機關有訴願適格 在學理上不是例外」
請你ulycess不要曲解別人的看法 紮這種稻草人
: 先從基本的講起
: 公法人在法律上視為人
: 但是實際上公法人不可能自己發生意思
: 一定要有人代替公法人發出意思表示
: 這個代替公法人發生意思表示就是「行政機關」
: 所以行政機關有上下的分別
: 就像大腦一樣,大腦可以命令手做任何動作
: 上級行政機關叫下級機關往東就要往東
: 往西就要往西
: 這個原則叫做「行政一體原則」
: 是因為大學因為學術保障的前提下
: 行政機關還可以「命令」大學
: 在某些方面會違反學術自由
: 所以雖然公立大學基於學術自由可以對抗「命令」
: 和人民基於保護自己權利對抗「行政處分」
: 兩個有本質上的不同
: 但是目前沒有規定大學要怎樣對「命令」申訴
: 所以應該要類推訴願法的規定
: 不過最徹底的做法是學日本
: 把大學「行政法人」化,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 不過現在的問題是教授們不願意行政法人化就是了.........
你這段落落長 我連刪都有點懶得刪完
就講一句話 行政機關不是權利主體就好
我只能說 學理上行政機關是否有訴願適格
本來就有肯否兩說
我上文也講了很多
例如行政訴訟法22條明文機關可訴訟
但是卻有訴願前置主義
在解釋上否定行政機關的訴願能力
兩者會有矛盾問題
實務上 直接否定行政機關完全沒有訴願能力
這種結果才是毀滅性的
隨便舉個例子 行政機關被裁罰 要不要爭訟就好
哪一個行政機關 會被裁罰 卻毫無反應
既不能訴願 也不能救濟的
更何況
早年這種否定訴願適格的見解
往往都是在過往不平等權力關係下
替行政法院「疏減訟源」的產物
基於有權利有救濟的法理 廣開救濟之門 應是趨勢
怎麼民進黨上台之後 竟然還想阻擋權利受影響的一方救濟
權力真是一種好方便的東西
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
像林濁水這樣一口否定行政機關的訴願能力
受影響的到底是誰
而假設 立場互換 那請問林濁水又要怎麼說
就像這次 還看到獨派反管方說
「大學自治讓台大不受控制 總有一天要把大學自治弄掉」
奇怪了 大學自治
當初不就是黨外人士要國民黨退出校園
不讓大學校長由國民黨官派這種背景下的產物!?
結果 現在掌握國家機器 就嫌台大不聽話了
好啦 修法改回官派好了啦
問一句就好 民進黨立院多數 敢不敢!?
但其實我想知道如果民進黨先賢先烈聽到這些
會不會從墳墓裡爬出來哭?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9-01-01 09:37:00
行政機關可以對行政罰提訴願是行政罰法特別規定行政機關可以是行為人啊非行政罰法的話,目前實務有承認非基於組織法上的行政機關地位,可以提訴願行政訴訟例如76判643,法院裁定國有財產局做為A的遺產管理人,國有財產局可以基於A的遺產管理人地位,向行政機關提前訴願行政訴訟如果是基於組織法上的行政機關,而且沒有上下隸屬關係,那麼92判571告訴我們應該要找共同上級機關來解決,沒有權利保護必要如果是組織法上的行政機關,而且有上下隸屬關係,更不用講有沒有訴願行政訴訟的問題最後我要給你個噓,什麼事情都要泛政治化,法院可不會政黨輪替
作者: deegs10221 (怨飄靈)   2019-01-01 11:53:00
一樓那個來帶風向的原po太認真回他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9-01-01 12:16:00
你一直說我不懂訴願前置,自己扎個稻草人打的很開心,我也只能用憐憫的眼神看著你.....問個問題啦,你要怎樣反駁我提的判決啦,不用說什麼哪是修法前的判決啦,你也承認你自己搞錯修法時間了,請不要逃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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