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的薪資,在扣除美國醫療保險、汽車保險、房屋保險、所得稅,還有貼補當地房子
租金(外交部發的租金僅夠貼補部分)及其他固定開銷後,大概實領是15萬左右。但是來到
美國,在沒有美國信用評比申請銀行貸款的狀況下,只能用現金購買二手車輛跟家具,因
此我們跟家人及親朋友好貸款72萬,一個月攤還6萬。
所以綜合之下,我們的實際收入並沒有比我們當時在台灣雙薪家庭的收入多,也絕對沒有
媒體炒得這麼誇張。這不是說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小的金額,我認為真的已經足夠,我也知
道這已經比很多人更幸運了,我也絕對會透過自己表現,讓我們國家的納稅人認為這份薪
: 水,是值得的。
話說到底要有多麼無知才會這樣算自己的收入?
我自己知道我個人的收入不錯 繳稅20%
但是我扣掉所得稅 保險 租金 xx固定開銷
幹拎娘我快月光
結果他一年還有固定十五萬
然後說他沒有比一般的雙薪家庭多
幹活該你被批死 活該阿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