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參考一下高雄市議會市政質詢辦法
其實級民意機關都差不多 個別業務質詢最多針對「單位主管」
在高雄市政府最小的主管就是8職等「股長」
過來是9職等「科長」10職等「處長」12~13職等「局長」
但秘書長不用去(秘書長不是單位主管)
簡任13等參議 簡任11等秘書這種也不用去
其實議會要找誰來質詢是他們的權利
仔細看一下 議事規則是議會自己訂的啊
(如之前北市議會修正議事條例要吳音寧來備詢)
你們自己修正條例或規定 要找委1的書記或沒銓敘資格的工友也可以
這局許崑源真的算陷害韓國瑜....因為這根本不是市政府的權責
*根本是議會自己的事!
韓可能也沒弄懂就答覆了
不過自己愛亂回答 被罵也是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