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韓國瑜要負責
而是高市府要負責
更重要的是,當年犯錯的公務員要負責
仔細想想,國賠是高市府賠,又不是陳菊要賠
為什麼陳菊市府要千方百計,免除國賠?
一、因為國賠就不能拿市府預算來綁椿,很不方便
二、國賠的話,就要向有過失的公務員求償
而這位有過失的公務員,又不巧是陳菊的秘書長
以高市府的賠償責任2.4億來看,
若是採國賠,公務員要負責的賠償責任也有數千萬
這當然是陳菊所不能接受的
所以韓國瑜現在要做的是
一、編列預算,把陳菊市府挪用的善款還回去
二、對一審判決的國賠不上訴,對其他國賠訴訟不以時效抗辯
三、向有過失的公務員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