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unwaiqoo (角頭幫已逝)》之銘言:
: 我先說明這個預告是必須要有很明確的罷工起始時間
: 而不是像這次工會這樣只不斷強調「隨時有可能」會開始罷工
: 但完全沒跟你講我什麼時候要開始罷工讓你也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 大家覺得罷工是否立法強制必須先預告呢?
: 不用提前很久提前個7天就好了
: 假設我2月10日要開始罷工依法最晚必須在2月3日就預告這樣才行
: 你們覺得有需要要立法強制規定7天的罷工預告期嗎?
: 贊成立法方:消費者不應該淪落為勞資對抗下的犧牲者,至少要給一點時間讓消費者反應
: 反對立法方:突襲罷工才能讓勞方擁有的談判籌碼變多更有利於談判
請問後面的配套措施呢??
假設立法罷工需要7天的預告期
如果沒有預告就隨意罷工
要開罰誰???開罰雇主嗎???
還是說只要沒預告就罷工,就是違法集會遊行???
如果預告之後沒有罷工,要開罰誰??
立法要保障勞資雙方,而不是只偏袒某一方
如果立法7天的罷工預告期,那給罷工者的保障是什麼??
立法7天之後的配套措施是什麼???
立法7天罷工預告期很簡單,但其他的配套措施有沒有想好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