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50711
2.新聞來源︰
聯合
3.新聞內容︰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行政院今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與立法院民進黨團討論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經過兩
個小時的會議,行政院決定將提出47案最優先法案,分作三大主軸,包括回應社會期待、
強台與保台三大類。
在國家安全部分,行政院也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4、第9條之5、
第90條之3」修正草案列為最優先法案,計劃在條例中增訂申報機制,並限制領居住證者
參選機敏公職權利等。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已達成共識,將管制台灣人到中
國大陸領取居住證,規定領取居住證的台灣人必須向政府報備,且不得回來參選公職。她
並指出,對於領取中國大陸居住證有登記,或由政府掌握有領證者,將限制參選公職,但
不影響投票權。至於是否針對隱瞞者訂定罰則,Kolas說目前草案還在研擬中,可能會朝
這個方向討論。
4.附註、心得、想法︰
這是很正確的提案,而且應該禁止參選或擔任任何中華民國公務員,隱瞞者應該予以罰款
甚至徒刑,若拒絕者應該以內亂外患罪懲治,兩岸還是內戰狀態,應該予以重罰,舉報者
可獲得豐厚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