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政院:《兩岸條例》列優先法案 兩岸

作者: devidevi (蜜蜜)   2019-02-18 17:33:30
※ 引述《tmacor1 (賣冰淇淋的車子)》之銘言:
: 行政院:《兩岸條例》列優先法案 兩岸簽訂協議前須公投
: 行政院今日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敲定本會期47項優先法案。行政
: 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轉述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將
: 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明定兩岸進行任何協議前,內容必須經過公投程序,由台灣2300萬
: 人決定與支持。
如果是個人對個人的協議也要公投???
是不是以後上淘寶買東西都要經過公投才能買
公司對公司的協議
高雄對上海的協議
"任何協議"有明確的定義嗎?
應該是牽涉主權的變更才需要公投吧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8 17:34:00
台灣的公投不是參考用嗎??以核養綠就沒在鳥阿~~
作者: jeffson231 (jf)   2019-02-18 17:36:00
大型民調
作者: hashyang   2019-02-18 17:36:00
一樓沒去投票吧?連以核養綠的公投項目都沒看,難怪被民進黨玩
作者: USkitty (天涼了,要注意身體喔)   2019-02-18 17:36:00
公投是投爽的啦!政府說不幹就不幹,你能怎樣?
作者: bluesunflowe   2019-02-18 17:41:00
懶得跟你講 大家都知道是怎麼回事
作者: hashyang   2019-02-18 17:44:00
不用跟我講啊XDDDD 反正文字遊戲是政客最愛玩的東西,模糊焦點讓真正的問題擱置,希望你不是走向這個路線
作者: southes   2019-02-18 18:47:00
投降協議本來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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