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erson0819 (炸醬牛肉烏龍麵)》之銘言:
: https://goo.gl/RRc7tE
: 謝謝大家對訴訟結果的關心,目前我僅略知判決結果的理由,在這裡僅抒發一些感想:
: 我要詢問三立公司,當你們賺足這集的廣告費的同時, 請問您們對旗下的政論節目,有
: 做過任何事前督導和事後考核嗎?
: 1. 主持人要講一對夫妻財產來源不明, 這對政治人物是多大的指控 ,主持人卻事前完
: 全不向當事人求證, 甚至連你們在節目上談論的2015年3月份的這份財產申報內容都沒詳
: 看(我沒證據她是否有看, 但看她和來賓在節目上的對談內容,合理懷疑她根本沒上網看
: ) 。倘若不談客觀證據 ,就一般社會常識,加上您還是有財經背景的主持人,我們夫妻
: 任職醫師職務30年, 有2200萬的財產,是很不合理嗎?有需要開這種節目把我們夫妻從
: 頭汙衊到腳嗎?她在節目汙衊我們,在我嗆告後, 才在晚上11點多發簡訊要我上她節目
: , 她強調會給我「充分時間」說明清楚,典型的潑人糞水, 事後要你自己提桶水去上她
: 節目自己洗清的做法(簡訊有提供給法院)。
: 2. 來賓曾先生在節目說我們家財產來源不明, 在我嗆告後才去調閱他在節目講的那份財
: 產來源不明之前的中選會那份(事後才去申請資料,是他在法庭上承認的) ,上節目說人
: 家財產來源不明,竟然連距離最近的前一份申報書都懶得查證?至於他在節目講的我們
: 2015年3月24日的財產來源不明,我也合理懷疑他根本沒有上監察院的網站看,因為他將
: 第一次申報(2015年3月24日)後的1500萬的支出(捐贈511萬和還父母親1000萬房貸) ,說
: 成是第一次申報前的支出, 然後加總說我們有為數可觀的財產來源不明,請問節目品質
: 是這樣做的嗎?他還說自己是當過檢察官和律師的啊!
: 先生常跟我說要黑他的人很多, 就看看有多少公器媒體要請這些柯黑上節目,其實媒體
: 想請柯黑上節目罵我們, 我們也是束手無策, 但連罵人、汙衊人都不需提任何證據?這
: 個節目甚至連既有的證據都懶得查證,請問這節目的品質何在?
: 法律既然認定我們夫妻有各自的人格獨立權, 法官認為全篇節目是講柯文哲, 沒講到陳
: 佩琪,據此認定我的名譽沒有受損,所以判我敗訴。法律的觀點或許有其特殊性,但若是
: 這樣,官司應該在提告後一個禮拜內就結束了, 因為法律原本明訂就是這樣 ,但我真的
: 不知道這八個月來,我一直應法院要求提供2200萬的收入來源和捐贈支出明細 ,也很努
: 力地把這一段時間的收入、扣繳憑單、捐贈收據,選前支出、 稿費收入, 基金股票賣出
: 所得等等 ,都提供給法院了參考了 ,準備五年前的存摺和憑證 , 判決書卻說2200萬來
: 源不予評論, 那一開始要我提供這些幹嘛?
其實我覺得滿好笑的
要被罵的人提資料自清
最後判決又說資料不重要
政治人物可受公評
這不是擺明玩人嗎?
然後判決理由是政治人物可受公評
我是不懂法律啦
但是小弟我讀新聞系的
新聞法規必修課也有上過
所謂可受公評有個大前提在
就是必須經過相當之查證
幹你媽的被告都承認說
是節目結束被告後
才去監察院申請資料的
相信監察院應該也有申請時間可以證明
表示他在節目上說的
事先根本沒經過相當之查證啊
也沒有先詢問柯文哲陳珮琪
就開始在節目上唬爛
幹你媽的
連當事人都沒有採訪詢問
也沒在同一時間
提供相等的時段篇幅
這是哪門子的經過相當之查證?
我是沒有法匠懂法律啦
但是這他媽的跟我二十年前
讀的新聞法規、新聞倫理、採訪實務好像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