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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代飼主向寶路求償
2004-03-25 ╱中華日報╱國際兩岸 ╱李正傑
記者李正傑╱台北報導
寶路因為狗飼料出問題允諾將採取個案方式處理賠償事宜,立委陳學聖決定接受飼主的
具名委託,向寶路公司集體求償,委任律師張曼隆強調,損害賠償不應該由寶路單方面決
定,應該與消費者協商後訂定標準。
陳學聖表示,由於個別的飼主在面對大型飼料公司時,在舉證方面無法面面俱到,飼主
比較吃虧,因此,他將出面代表委託的飼主向寶路公司協商集體求償事宜,以﹁通案協商
,個案協助﹂的方式來處理。
陳學聖指出,除了飼主的集體力量外,包括消保團體、消保會、農委會等相關單位也應
該介入調查,適時提供消費者幫助;至於已經下架的飼料部份,主管機關也應該基於保護
證據的理由介入處理,保障消費者合法的權益。
張曼隆提到,損害賠償不應由寶路單方面決定,而是應與消費者協商後訂定標準,他並
建議,飼主能提供購買收據、用過的袋子,或是有家人、朋友擔任人證,並檢附獸醫師的
證明。
張曼隆說,除了犬隻的價值必須協商後訂定補償標準外,目前 國內法律沒有對飼主撫
慰賠償的規定,未來律師團將援引國外的判例與慣例,透過訴訟替飼主爭取權益。
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張國彬也說,目前已經發病正在治療的犬隻醫藥費、治癒後的
犬隻持續追蹤費用、未發病的犬隻檢查費用、已死去的犬隻火化及其他處理費用,寶路公
司也應該廣泛的負責到底,而非單方面訂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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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附註、心得、想法︰
我想立法委員大多數都還是每天都競競業業地想要努力做好民意代表的工作。但是大部分
民眾每天要接受的資訊太多,政治人物的新聞又往往不討喜。但立委陳學聖的確從過去到
現在都不斷協助各種民眾難以面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