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的意見,與其他人說,總統收賄不是職務行為收賄,是一樣的政治思想。
以這幾年流行的共產黨用詞來說,這次的禁止酒後駕車修法,很科學。
立委認為人民有喝酒的自由,
立委認為人民有開車的自由,
立委認為人民有喝酒與開車的自由,
所以兩種自由可以混合,成為一種自由:酒後駕車,而且混合時沒有限制條件。
這是無神論常說的形式邏輯。
但是我們都知道,酒精會讓我們的神經反應變慢,難以處理意外之事,
這會增加開車時的危險。
而我們都應該知道,理性的人應該避免這種危險行為,
所以我們應該限制自己的自由。
因為人性本惡,人不會理性地避免這種危險行為,
所以我們必須禁止酒後駕車,
或必須處罰導致他人受傷、死亡的酒後駕車行為。
但是國會議員不認為我們自己應該避免這種危險,認為人民有100%的自由,
人民可以滿足自己喝酒與開車的慾望。
國會議員也反對禁止酒後駕車,
也不願想出適當的處罰方法,
所以國會議員繼續宣傳無神論說的社會安全網,
而這是宣傳無神論的法律系教授的錯誤。
求神憐憫我們的錯誤,感謝神保護我們幸福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