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柯文哲官司敗選的好處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9-04-13 07:24:12
※ 引述《JUNOCARE (陽光!!)》之銘言:
: 如題
: 柯的台北市長這局如果被判重選的話
: 1.直接把柯的現有政治職位拔除,話語權立刻少掉一大半
: 2.若柯選擇重選台北市長,則所有野雞團隊全部都要再跑一次行動競選總部、一日
幕僚三人組又要開出來,柯又沒有房子可以抵押,沒資源的柯可以被整得生不如死
: 3.若柯選擇直攻總統,不僅擁有以上缺點,還可以順便打柯早就有野心、柯無心市政
:  直接把柯剩餘的政治生命消耗殆盡,不只2020,2024以後柯都直接出局
: 4.小英把選舉提升到中華民國保衛戰
:  重選台北市長說不定能讓民進黨撿回一個直轄市長
丁丁提的是選舉無效訴訟,而非當選無效訴訟。
選舉無效訴訟的被告是各選舉委員會,以北市來說是告台北市選舉委員會。
而當選無效訴訟被告才會是當選人,以北市來說就是柯文哲。
所以根本無所謂柯文哲官司的這件事情,丁丁告的是北市選委會。
而依據選罷法第57條第4項規定,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
眾唱名開票。所以依法投票所需在投票完畢後,才改為開票所,這是開票應
該在投票完畢後的法條依據。但依據選罷法第118條規定,選舉無效必須選
舉委員會辦理選舉違法並足以影響選舉結果為前提。而其實選罷法並沒有明
文規定,開票必須在所有投票完成後。在其他投票所尚未完成投票前,就有
其他開票所已經開始開票,這樣的行為是否違法還有待法院解釋。
作者: phoenixzero (九尾盛)   2019-04-13 07:28:00
所以告成功 柯不會背當選無效吧
作者: oginome (荻野目洋子)   2019-04-13 07:31:00
告成功就那個選舉無效,應該要重選如果告當選無效就代表那個候選人有問題,即使重新選舉通常該候選人亦不得再參加(如賄選成立之類的)
作者: allenpatrick (科科)   2019-04-13 08:17:00
判輸的話到時引起暴動,民眾包圍法院、吱黨、狗黨總部抗議。要求全台比照辦理,關閉噁心電視臺,全台議員下臺重選。
作者: littlekero (('ω'))   2019-04-13 08:47:00
不會引發暴動啦,沒那麼誇張...大概少數柯粉去法院抗抗議而已,畢竟大部分民眾還是會聽法院的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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