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勞基法同時禁外勞 有甚不好

作者: KILLE (啃)   2019-04-14 05:57:35
欠薪 聘僱關係 移到民法 以債務 契約處理
勞基法整個廢除
要多少假 多少工資 你自己去向老闆講
同時 禁所有低階外勞(月薪4W5以下) 找不到人 你不會加錢嗎
這樣是不是最好?
年休幾日 基本工資 加班上限 盡不存在
全交給市場決定 政府無需再煩心
唯一要做的 就是民法處理時 予勞工代訴人 讓勞工無需跑法院還能討工錢
當然 有些老闆嘴很利害 可給人低薪還讓人做牛做馬
這本就不該由政府出面來管 敢入職的 就是風險偏好者
賭輸 怨不得人
反之 自己技不如人 或談報酬時不敢要
那拿得比人少 也沒甚好多言
那這樣是不是最好 勞方最恨的 資方不爽的 都砍掉
有甚事 直接談 不要政府巧立明目
作者: caelum (楊威利)   2019-04-14 06:01:00
有一些工作,本勞不做。本勞肯做,薪水太高,企業獲利困難。一句話,企業昇級轉型困難。閣下的建議如果可行,歐美先進國家的企業,也不必把製造業移往後進國家了。全世界為之動盪二百年的勞資糾紛,你如果解決了,可以得到諾貝爾和平獎兼諾貝爾經濟學獎,加油。
作者: m4vu0 (m4vu0)   2019-04-14 06:20:00
可憐 你應該去當經濟部長 你爸媽一定是諾貝爾得主
作者: chenchuhao (心亂飛)   2019-04-14 06:23:00
本勞不做加到十萬也沒用...這世界不只是錢的問題
作者: smile75896 (smilie75896)   2019-04-14 07:59:00
成本太高就一堆跑去東南亞設廠
作者: Huevon (巨蛋)   2019-04-14 12:09:00
我一直以為台灣勞基法的問題是定得太含糊了。不同種類工作、不同都市,最低薪資都不可能一樣,這些都沒有考量到,一堆人一定不可能遵守,久了這法就沒威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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