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uarcis ()》之銘言:
: 可是照這份說帖
: : 三、自由經貿特區內可以:
: : 醫療:允許外國人來台合設醫院,擔任院長,但健保不給付。
: : 金融:允許外國人及國內專業投資機構投資非新台幣計價金融商品。
: : 教育:允許外國大學來台設立分校、學位專班、專業學(課)程。
: : 人才:允許外國專業人士落地簽證,不含藍領,一定期限內所得半數課稅。
: 人才+前面三項
: 那台灣人賺什麼?都找外國專業人士,引進外國生意,賺台灣人的錢?
: 外國專業人士稅還比台灣人少?
: 鄉親啊 這不就是____嗎?
這個說帖倒是沒什麼問題
外國定義肯定是照中華民國憲法走
中國地區屬於中華民國部分
就單純招攬外國資金,好像也還行
我覺得韓在這點做得倒是很不錯,嘴巴雖然喊靠中國,
但是出來政策都是偷偷排除中國,有替大家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