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9-05-10 13:09:04要稱呼一個人事物必須用他正式而且正確的名稱,是討論事情的基本原則。
韓的這個叫做自由貿易經濟特區,跟馬政府時代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完全不同喔!
當初馬政府主打的是前店後廠,委外加工,百分之百外銷之類的。
但是今天韓總提出的這個版本真的是天差地遠,名字也不一樣,所以應該視為全新的東西
。
我真的很想知道韓幕僚團隊是什麼人,好興奮,發大財了,乍看之下開放的幅度更大了
作者: saisai34 2019-05-10 13:10:00
所以之前黃捷拿馬政府的版本出來質詢跟本就是搞不清楚狀況,議員完全沒做功課亂問
作者:
qq68 (qq)
2019-05-10 13:10:00是外國人來台開醫院發大財吧
作者:
Rise68 (Rise68)
2019-05-10 13:11:00結果韓自己也說不出全名
作者:
c1951 (QQ)
2019-05-10 13:15:00這概念是曾銘宗 費鴻泰 賴士葆3人聯合發起草案 問這3人才是
作者:
c1951 (QQ)
2019-05-10 13:17:00從頭到尾最清楚的 畢竟這東西是他們3人弄出來的
說帖上寫「自由貿易經濟特區(下稱自由經貿特區)」所以到底是甚麼區啦!玩排列組合喔?
作者: su4vu6 2019-05-10 13:25:00
幹 之前就問到底是哪個 結果回三小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為啥簡稱是經貿 順序錯ㄌ 該是 自由貿經這樣才正常ㄅ
作者:
berryc (so)
2019-05-10 13:27:001樓那就是議員舉球給你殺啊, 結果草包韓連球都接不到
作者:
hygen (海波)
2019-05-10 14:48:001樓,問題是韓總自己也回答不出正確的名稱啊~
作者:
kapasky (偽卡巴斯基)
2019-05-10 16:05:00名字不對就不用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