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一些推文的疑問
1.基督教教義是否反同?
首先要理解,所有能被稱為「教義」的都來自聖經,就算是什麼主教會議,教界聯合決定
的,只要不符合聖經就不能稱之為教義
至於聖經是否有反同的內容?
聖經有明確指出男男性行為是罪,也有具體講上帝喜愛一男一女的婚姻,且這是神聖的約
至於章節推文很多,有興趣可以再找找。
至於這樣算不算反同,捍衛男女婚姻家庭價值,請自行解讀。
2.為何教義明確反同,教會內部還可以分成兩派?
第一種狀況是,根據聖經,上帝明確處罰了男男性行為,但沒提到同性能否相戀,雖然祂
明確喜愛符合聖潔標準的異性戀
有人覺得上帝的意思很清楚,就是反同。有人覺得祂沒定義完全,沒講到的我可以自己解
讀,然後用一些「神愛世人」的經文過度解釋上帝愛所有人,也包括同性戀(聖經沒有這
樣說)。
第二種狀況是,有些基督徒對於信仰並不很深刻,可能只停留在上帝愛我,平安喜樂的層
次,他們只想到上帝的恩典,上帝的慈愛,但嚴重忽略上帝的憤怒,人犯罪會得罪神。這
是一體兩面的東西,但真的要信仰夠堅定才會願意思考罪的問題。
這些人的核心思想就是「上帝是全然好的,祂不會歧視,不會迫害人,而反同是錯誤的,
所以上帝不會這樣做。」
這是典型的沒讀聖經,用自己的想法跟價值觀推測神的方式,通常發生在信仰較淺的人身
上。
對他們來說,「我」的價值高過「上帝」的價值,才會有不合聖經的言行出現。
隨著屬靈層次的成長,從「我的價值觀」會慢慢變成「神給我的價值觀」,也會從我挺同
我驕傲,變成我覺得同志應有權利,但我要順服神的心意。
我所認識的年輕基督徒,通常挺同的都是初信者或教會飄移人口(禮拜天有什麼大小事都
比主日重要不常來),而信一段時間的,則會在個人價值判斷跟上帝旨意間矛盾,經由團
契,更深刻的讀經禱告,最後會理解人的渺小,和順服神的重要性。
至於信仰堅定不移的,應該99%以上都不會支持同性婚姻,但也不願以歧視或壓迫的方式
對待同志。
至於如何不支持同志婚姻又能讓同志感受到愛,這就看上帝的力量了,起碼我是看過好幾
個前同志做見證痛哭流涕說上帝讓他/她改變了同志的性向。
以上,不做價值判斷,純事實描述。任何想法自己思考囉,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