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台灣人以後在香港打架,會不會被送北京?

作者: Orisinal (http://orisinal.com)   2019-06-12 02:32:40
※ 引述《intensity123 (intensity123)》之銘言:
: 推 lantieheuser: 你必須在中國犯七年刑期以上的罪,該行為在香港也受 06/11 09:31
: → lantieheuser: 懲罰,然後由香港的行政司法機關立案審查。 06/11 09:31
: → lantieheuser: 你在香港犯罪,就是由港府處理。不要整天在那反中瞎 06/11 09:32
: → lantieheuser: 起鬨散佈一些莫名其妙的訊息。 06/11 09:32
這種資料那麼好找的議題,不先去研究一下
還在這邊提供錯誤資訊,難怪人家說政黑都是看立場的
香港明報都做好流程圖送你看了
https://cdn-images-1.medium.com/max/1600/1*JGuVgTgl5Bsyr3ZTxRauuw.jpeg
重點是修法過後,符合清單並且三年刑期以上的罪就可以啟動引渡程序
也不用什麼司法機關審查,特首認為符合條例就可以開始程序
你以為司法機關有審查權? 司法機關只能形式審查,對方政府提供的資料齊了
司法機關根本沒法阻擋引渡,程序最後特首確認無誤就可以送人
另外一個重點是原本這個程序排除了中國方面政府的要求,但是這次修法這個
限制被拿掉了
你期待香港特首在關鍵時刻會發揮道德勇氣阻止中國政府要求引渡的要求????
還是你覺得中國好棒棒都不會隨便羅織一個罪名把它想要的人透過這條例請香港
抓人???
如果你是這樣想的,你大概也覺得戈巴契夫頭髮最長,海珊總統最不愛打仗吧。
作者: omanorboyo (omanorboyo)   2019-06-12 02:34:00
中國人送中國送審蠻合理的阿
作者: indium111 (#ttyhg)   2019-06-12 02:41:00
請問要用中華民國的法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作者: berryc (so)   2019-06-12 04:27:00
幹嘛跟五毛認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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