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韓國瑜主張「中國孕婦來台納健保」網:台

作者: fordmvp (無名氏)   2019-10-28 21:30:03
※ 引述《final951753 (藍色布丁)》之銘言:
: 平平都不是台灣人,結果還在區分陸籍跟其他國籍實在很可笑。
: 當中國是外國:
: 麻煩標準請跟其他國籍統一,還搞區別對待不就是歧視。
: 當同一國人:
: 中國都在發台胞證了,當然要比照辦理發陸胞證。
: 這樣嚴格審查標準就合情合理了,幹嘛發身分證給陸籍,
: 然後再弄陸籍跟其他國籍的區別對待,搞得好像歧視一樣,
: 直接用陸胞證的標準對待陸籍人士,
: 不管標準多嚴多鬆都沒有區別對待的爭議了。
台灣現在本來就對陸籍和其他國籍處理方是不同。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80804000449-260118?chdtv
移民署官員指出,陸配適用的法條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配則是《國籍法》,陸配
拿身分證叫做「定居」,外配稱「歸化」,陸配須住滿6年才可申請,外配則是4年。
兩種人本來早就就不一樣了!
從頭到尾就是不一樣。
所以我認為改發陸胞證。
但是其他早就不一樣了!
所以我個人傾向就是差別待遇,陸配民主素養差,又有國安疑慮。
這本來就是事實,哪是歧視。
發陸胞證,工作權可以放,選舉和參政權改回8年。
在台灣好好過日子,不要參與政治。
免得被歧視,本來陸配在中國就不愛參與政治了!
乖乖聽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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