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稱「網紅收小英100萬元」 林鶴明

作者: vigorhsieh ( )   2019-12-18 12:14:38
這篇的重點在哪裡,我整理一下
: 台北市長柯文哲接受媒體專訪時指曾任市府發言人林鶴明「把網路這套搬到總統府」
: 柯文哲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現在幫小英弄網路的是林鶴明,林鶴明把以前在他這裡(台北
: 市政府)做的事,搬到總統府,
這代表,柯P你在打臉以前的自己啊XDD
同一套標準,以前在北市府可以,為什麼現在搬到總統府就有問題?
是以前的你有問題,還是現在你單純在抹黑?
你是在哈囉?
那就放大100倍,因資源無限擴充。柯還自爆,他去上某
: 網紅的節目,竟要花10萬元,他還罵幕僚為什麼以前都不用錢、現在要錢?幕僚卻說「網
: 紅收小英100萬元,只收我們10萬元,已是特別價了」
姑且不論綠營有沒有花100萬買網紅上節目,這部分留給其他媒體去報導,單純看這件事的
邏輯
可以分兩種情況來判斷
A.節目邀請你
B.你要求上節目
A是以前你人氣旺,大家爭相邀請,所以不用錢。
網紅蹭你的熱度,你藉由網紅來宣傳
以韓式語言來類比,叫做【一夜情】,各取所需。
B是因為你有需求,可能聲量下降了,花錢買業配
以韓式語言類比,叫【走店喝茶】
什麼時候【一夜情】跟【走店喝茶】會畫上等號了?
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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