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3
有人了解立院規則嗎?不知道我這樣說可不可行
黨團協商不可能全部有共識
進三讀至少要有一次協商
如果已經有共識的法條,可以包裹表決吧
針對沒有共識的再逐條表決
這樣最後過了至少也不用等到明年全部重來
這樣對民進黨時力都有好處
然後今天看管媽在哪邊帶風向真他媽的噁心。
※ 引述《girl10319 (凱莉)》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ySTBT3m.jpg
: 其實被時代力量黑了
: 還原現場如下:
: 如果時力可以變更議程,國民黨就可以也要求變更議程,甚至提幾百個案出來杯葛,我們
: 確實整個緊張起來,我來不及告訴總召,就趕快先下來預防性的排隊,總召隨後也派周春
: 米委員下來排隊,可見這是必要的!
: 至於反紅媒有沒有入法的問題我明明說明了。
: 傳播假消息妨害選舉與公民投票不但罰行為人,也可以用第八條罰老闆。何必硬說沒有入
: 法?
: 礦業法沒有完成協商,一百多條如何在明天處理?沒有協商就不是「只剩16條」沒有共識
: 。沒有完成協商就是一百多條全部要表決。明天可以處理的話,是欺騙選民。
: 民進黨長期以來,被這樣黑了,有苦難言!
: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577702558.A.CCB.html
: 管媽是不是提油放火啊
: 為啥我看不懂這篇的邏輯,反滲透法排第一案不是嗎
: 礦業法排第四案關第一案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