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綠共、時力這些獨派才該解散

作者: macaron5566 (馬卡茸)   2020-01-21 08:17:52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說: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
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如左: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憲法的前提就是要統一,
統促有哪裡違憲了???
綠共和時力這種,台獨的,或永久維持現狀不想統一的,
才是違憲的政黨,才是應該被解散的政黨。
現在他們還利用中華民國的法律,迫害合中華民國憲法的政黨,
這是多麼無恥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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