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罷免門檻為什麼改成那麼低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0-01-31 00:21:01
基本上你的法律看錯了,罷免 比 選舉 的門檻要高得多。
選舉就像韓草包說的,票多的贏就好,
但罷免就不一樣了,提議門檻、連署門檻、投票門檻。
單以投票門檻來看,http://bit.ly/2UbrxSH
依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90條(罷免之最低投票人數):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http://bit.ly/2Obma2g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
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明白地說,1.投票率要達到50%;
2.同意票要超過有效票之50%。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以後的版本 http://bit.ly/3aPrrX3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
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
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明白地說,1.同意票的投票率要達到25%;
2.同意票要超過不同意票。
*****************************************************
以上先簡單的法律條文說明。
105年11月18日之前的版本,想要反對罷免的人,就是利用罷免門檻的
機制,而不去投票,造成「同意罷免票」要單獨過半,就以蔡英文總
統這次的得票數來看,也無法通過罷免。
造成什麼現象?造成罷免失敗不是因為支持罷免的人少,而是投票門
檻造成失敗。
而105年11月29日以後的版本,同意票要單獨超過50%,根本不可能,
但要達到25%,就有機會。
那又會造成什麼現象?反對罷免的人不敢再利用投票門檻,只能直球對
決,與贊成罷免的人,公平對決。
單以投票門檻來看,現在的門檻才是合理的,因為罷免案的成功與否,
在於贊成與反對誰的票多,而不是門檻。
明白地說,要不要罷免韓草包市長,想要否決罷免,想要他繼續當市長
,那就要出來投反對票,相反,認為韓草包值得罷免的,也要出來投贊
成票,就看誰的票多。
而你的問題卻去討論投票門檻,其實是文不對題,你要改的是連署門檻
,連署門檻高到想辦罷免都辦不成,才能達到你的目的,否則,只改投
票門檻,影響的是罷免案通過與否,一樣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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