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問罷免門檻為什麼改成那麼低

作者: abduraff (aa)   2020-01-31 01:06:33
※ 引述《AskWhat (問小小小......朋友)》之銘言:
: 基本上你的法律看錯了,罷免 比 選舉 的門檻要高得多。
: 選舉就像韓草包說的,票多的贏就好,
: 但罷免就不一樣了,提議門檻、連署門檻、投票門檻。
: 單以投票門檻來看,http://bit.ly/2UbrxSH
: 依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90條(罷免之最低投票人數):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http://bit.ly/2Obma2g
: 罷免案投票人數不足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或
: 同意罷免票數未超過效票數二分之一以上者,均為否決。
: 明白地說,1.投票率要達到50%;
: 2.同意票要超過有效票之50%。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29日以後的版本 http://bit.ly/3aPrrX3
: 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
: 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 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同意票數不
: 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 明白地說,1.同意票的投票率要達到25%;
: 2.同意票要超過不同意票。
簡單的講 這就是雙二一門檻
就像公投門檻一樣 也是雙二一
這跟我十幾年前的建議完全一樣
法修得很好
以前的版本是選舉人數一半出來投票
出來投票的人一半同意
這就是雙二一 1/2x1/2=1/4
這就是25%的由來
新法的版本 就是把不投票的巧門給修掉
我覺得很適合 也符合原來精神
比時力的簡單多數要好
真的無可挑剔了
至於覺的門檻過低的人
你可以去罷免看看
看看是不是有你想的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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