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it.ly/3byBwrw
這篇今天的新聞提到
國民黨
以特別預算處理
提出的版本與過去的 Sars 紓困條例有很大的不同,包括對產業紓困、補貼、貸款展延,還
有對營業稅的減免,趁著危機也鼓勵產業升級。
民眾黨
主張追加預算
但也要檢討去年夜市券的回收大約只有四成,因此總量發行、回收機制的規劃等事前管控必
須做的更好。
民眾黨臉書
武漢肺炎疫情衝擊產業,行政院將施行紓困措施與振興方案。為避免政府紓困方案僅著眼企
業、忽略勞工,或因政策模糊而推給勞資自行協商,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表達黨團立場:「
從法理而言,需要考慮到方案本身的適法性與合理性,將紓困方案予以制度化、法制化。」
防疫紓困應採追加預算,不排擠原有預算又可有效監督。
產業紓困應以中小企業為主,成立單一服務窗口輔導。
檢疫隔離及照顧者,需發給津貼,並積極研擬入法。
首先,目前交通部觀光局提出的44億元方案,是從原部內預算挪出,可能排擠原預算和既定
工作執行,但若行政院以特別預算支應,又會規避國會監督。本黨黨團認為,應以追加預算
方式處理紓困方案,既不會排擠原預算,也能解決監督問題。
針對產業紓困,因中小企業體質未如大企業健全,紓困應以中小企業為主,請行政院針對產
業類別,擬定優先順序並協助,避免疫情延燒接連影響勞工生計。建議政府可聯絡工商總會
,對企業加強宣導「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單一服務窗口」,對於因武漢肺炎導致營運問題的企
業,政府可籲請輔導窗口加強協助。
時代力量
目前沒看到時代的版本
不過邱顯智的臉書前幾天有提到
以下是他寫的結論
在歷經了九二一地震、SARS……等諸多災害後,我國法制已相當程度將先前所提出的暫行條
例內容,轉化於災害防救法等法律之中。近年來各種災害的頻率、程度與發展速度,都顯示
相關法制還有進一步常設化的必要,讓政府可以有及時應對災害的法源依據。
就本次武漢肺炎疫情而言,為了量身處理應對事宜,立法上,當然可以先用暫行的紓困條例
先行處理。不過,常態化、法制化還是必需的。在紓困條例立法時,我會主張明定讓行政院
或相關部會於一段期間內,提出檢討報告及災害防救法與傳染病防治法的修正草案,讓相關
機制能夠法制化與常設化。
http://bit.ly/3buDBV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