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對罷免案發起攻勢,韓國瑜派議員陳麗娜會同律師
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違反選罷法;
以及罷韓團體尹立、陳冠榮、張博洋、李佾潔涉等人涉嫌偽造文書。
韓國瑜主張:罷韓團體第一階段連署不但偷跑,其中更有65份被查對出有偽造情事
另外第一階段3000多份的聯署書中,有726份是同筆跡,明顯是偽造文書。
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明卻未依法告發,違反選罷法104條「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
韓國瑜之所以提告,是為了維護高雄市民的權利,而不得不做的無奈決定。
大家覺得這個理由說得過去嗎??真的有可能因而躲過罷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