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羈押31年現已60歲」民團要求蔡英文立即

作者: wupaul (22222)   2020-04-15 12:43:06
※ 引述《yuxds (與人為善)》之銘言:
: 1.新聞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415/1691968.htm
稍微查了一下,為什麼那麼久還沒執行槍決。 果不其然,滿有意思的!
https://reurl.cc/208Xqv
邱和順案,也稱陸正案,是台灣司法史上全程羈押期間最長的刑事案件(邱和順於1988年
9月因本案遭羈押,至2011年7月底定讞),也是目前國際罕見。
此外,本案因為有殘忍的刑求事實致使偵辦員警被判刑確定,甚至勒贖字條之指紋與錄音
帶顯示作案真兇另有其人卻遭忽略,歷審判決更將刑求所取得的自白切割拼湊作為唯一證
據,促使國際特赦組織發布聲援書[1],國內多個公民團體展開救援行動、為其喊冤[2],
法律學界於2010年發表人權報告書批判刑事程序與法院判決[3],以及義務律師團長期進
行辯護。
這23年間,最高法院總共撤銷二審有罪判決十一次,認為高院判決未能完全釋疑,故發回
更審。因被告始終喊冤、被害人家屬飽受訴訟之苦,廣受社會矚目。
2011年7月最高法院宣布更十一審[4]邱和順死刑、林坤明、吳淑貞有期徒刑各17年、10年
判決定讞[5],但邱和順仍堅稱無辜。目前定讞待決的死刑犯當中,以無罪抗辯者,除了
邱和順外,還有謝志宏、徐偉展等人。
媒體習慣以「陸正(被綁學童名)案」來報導「邱和順案」。事實上邱和順等人遭指控先
後犯下「業務員柯洪玉蘭殺人案」與「國小學生陸正綁架案」兩案,而法院合併審理之,
因陸正案知名度較高,故多以此稱之。
本案總共有12名被告,包括邱和順、林坤明、吳金衡(案發時均二十餘歲)、吳淑貞、黃
○○(案發時二十未滿)與八名少年(案發時均未滿十六歲,無前科紀錄)。其中僅邱和
順、林坤明、吳淑貞三人持續上訴至更十一審;吳金衡於更十審終結前死亡,其餘八名被
告於更十審前分別、先後被判8年至16年不等的刑期,當時即放棄上訴,但他們在放棄上
訴的書狀中仍然堅稱自己清白,是因不堪訴訟之累,且所判刑期已接近羈押期間,而法律
規定羈押期間可折抵刑期,才不得已放棄訴訟,而出獄後仍喊冤至今[6]。
法官認定邱和順等人涉案,因本案雖然存在刑求與非自主的自白等問題,但是嫌犯對案件
的描述詳細,與案件吻合。不過法官從未解釋多名被告的自白為何互相矛盾且錯漏百出[
來源請求]。
大家先看看,事件的原因再來批評這些人的訴求合不合理吧?
至於能不能再審,我就不清楚了,感覺只剩下特赦這條路了吧!
大家有空也可以去google鄭性澤案,也滿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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