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署名:黃欣柏
新聞標題:婦聯會27日若未轉型 內政部︰依法將廢止立案
新聞內文: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今年四月廿七日是政治團體依法轉型為政黨的最後期限,近日
有婦聯會成員發動連署,稱遭黨產會及內政部聯手追殺、強迫轉型。對此,內政部昨強調
,已給予兩年四個月轉型緩衝期,婦聯會仍怠於轉型,理當「自負其責」,對於婦聯會等
四十二個未於期限內完成轉型的政治團體,後續將全數依法廢止立案。
內政部指出,婦聯會等政治團體依法應在「政黨法」公布施行兩年內、去年十二月七日前
修正章程轉換為政黨。若經內政部去函限期四個月內補正,仍未依規定辦理,就得依法廢
止立案。
內政部強調,此為依法處置,何來「強迫轉型」,總計已給予兩年四個月時間,婦聯會怠
於決議轉型事宜,當由婦聯會自負其責。
據內政部統計,「政黨法」立法後,過去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中,共有十個
已轉換為政黨,另有四個申請解散,其餘四十二個均未依規定轉換為政黨,內政部將一視
同仁,依法廢止立案。
新聞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368524
「政黨法」立法後,過去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的政治團體中,
共有十個已轉換為政黨,未依規定辦理,就得依法廢止立案。
使出拖字訣,以不變應萬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