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社會局的人是沒腦是嗎??
大衛像檢舉性騷擾??
這種case直接刷掉就好 還要傳館長去說明
不然我下次也來檢舉柯文哲性騷擾
理由是我覺得他長的很猥褻
這樣的道理可以通嗎???
經過國家考試的公務員
我不認為會這麽無腦
還是鐘平偉又在調皮了??
作者: saisai34 2020-04-27 23:22:00
你的方法可以喔 被駁回還可以投訴吃案 XD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23:00我前面的文就講了 台北市的公務員超幸福有這麼棒的市長 可以讓他們這樣搞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24:00你想想公權力在手 可以獲得甚麼樣的東西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25:00你們沒聽過 一些行業會面對跑來奇怪的人找很奇怪的理由要當顧問 收顧問費 語焉不詳的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20-04-27 23:27:00
網路p圖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27:00業者不甩 過陣子公文就來了繳了顧問費後 事情就莫名其妙消失了這種行為跟收保護費一樣 北北基桃 就台北敢收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20-04-27 23:28:00會被駁回 最好他們敢辦市長 XDDD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31:00合法的業者一直被檢查騷擾 承辦人用陰陽怪氣的語調跟業者說 "怎麼別人都沒有事情呢?" 業者就聽懂了
作者:
coober 2020-04-27 23:32:00台北市有這麼棒的市長 這種事情也就不意外了
作者:
chong17 (ken)
2020-04-27 23:35:00一樓 駁回還是有案號,哪裡是吃案公務人員有權退回申訴案,只要具體說明理由即可,要不然,什麼阿貓阿狗案件、鄰居小狗亂小便 等鳥案 都申訴,不篩選 都受理,光處理這些申訴案就飽了,正事都不用做了
案件承辦人員要簽上去給科長,再依內容重要性到主任秘書做決行,像樓上舉例的鄰居小狗亂小便之類的,但是以阿館的身份地位,本案不會只到主秘的
作者: yesfay 2020-04-27 23:55:00
不要小看公務員的僵化不知變通到的地步,我就遇過,審一星期的東西可以審我快三個月
剛才看了一下別人貼的公文,好像這文程序上真的沒到局長(但我是不太相信社會局長不知道然後敢發啦,對像是館長耶!?)
作者:
b08297 2020-04-28 00:20:00我猜跟乾洗手一樣幾百個人一起去社會局檢舉不理都不行
主秘勒,這件看公文就2層決行就發文了承辦跟主管應該都是不認識館長的女生吧
本案依照分層負責授權單位主管決行,然後就黑掉了啊另外搞不好真的有台女主觀認為那張圖不雅,檢舉的是脖子以上的部份
人數問題阿..一個檢舉可以當沒看到 一百個檢舉呢那就代表你公眾人物PO那張照有點問題阿